上海孤老500万遗产尘埃落定:外甥女现身继承,亲情与公益共谱暖心篇章
上海孤老500万遗产尘埃落定:外甥女现身继承,亲情与公益共谱暖心篇章
一场持续数月的遗产寻亲行动近日迎来圆满结局。上海孤老顾梅娣去世后留下的约500万元遗产,经公证部门确认,由其姐姐的女儿顾女士作为合法代位继承人继承。这一事件不仅因巨额遗产引发关注,更因继承人主动分遗产、捐公益的温情决定,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
寻亲启事:500万遗产悬而未决
今年2月,顾梅娣老人因病离世,留下价值约500万元的房产、存款等遗产。由于老人终身未育且无配偶,生前也未订立遗嘱,其遗产继承问题陷入僵局。户籍信息显示,顾梅娣为养女,有一个同样被收养的哥哥和一个养父母亲生的姐姐,但两人均先于老人去世,仅留下子女。根据《民法典》规定,若找不到合法继承人,这笔遗产可能被认定为无主财产,长期悬置。
今年7月,普陀公证处联合媒体发布寻亲启事,全网寻找继承人。公告中特别提到:“老人曾表示希望将财产用于公益,若无人继承,将依法处理。”这一细节引发社会广泛共鸣,数万网友转发助力寻亲。
失联7年终现身:外甥女一眼认出阿姨
8月22日,一名自称顾女士的女子来到普陀公证处,称在新闻中看到寻亲公告后,一眼认出照片中的老人是失联7年的阿姨顾梅娣。“那个发型、那个眼神,一看就是我阿姨!”顾女士激动地说。她透露,母亲与顾梅娣曾长期居住在宝山路地区,但7年前老人因房屋动迁搬离后,便与家人失去联系。“我们一直想照顾她,动迁后到处找,可就是没消息。”
为证明亲属关系,顾女士提交了父母的死亡证明、户籍档案等材料。公证处联合派出所、老人及顾女士母亲生前单位展开调查,最终确认:顾女士是顾梅娣姐姐的女儿,属于《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的“第二顺序代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与温情交织:继承人主动分遗产、捐公益
尽管法律上顾女士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但她主动提出两项暖心决定:
- 分遗产给姐姐子女:顾女士还有一个亲姐姐,但已于2018年去世,留下两个孩子。根据法律,代位继承人需在被继承人去世时仍健在,因此姐姐的子女无法继承。但顾女士表示:“总归是骨肉亲情,我会从自己继承的份额中分一部分给他们。”
- 捐20万做公益:顾女士决定拿出20万元,以顾梅娣的名义捐赠给三家公益机构,完成老人“财产用于公益”的遗愿。8月22日,在公证员见证下,她与受赠机构签订了捐赠协议。
公证员解读:民法典新规护航亲情传承
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解释,本案的关键在于《民法典》对代位继承制度的完善:“过去,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且范围较窄。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扩大了代位继承范围,明确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避免了遗产因无人继承而收归国有,更体现了对私有财产保护和家庭伦理的尊重。”
他特别提到,顾女士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在老人无直系亲属的情况下,法律通过代位继承制度,让旁系血亲的子女继承遗产,既保障了财产流转的合理性,也延续了家庭温情。”
社会反响:温情与法治的双重共鸣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点赞顾女士的善良:“法律是底线,亲情是温度,她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血浓于水’。”也有人关注公益捐赠:“老人希望财产用于公益,继承人不仅完成了她的遗愿,还传递了爱心,这是最美的继承。”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凸显了《民法典》在遗产继承中的“人性化”设计。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代位继承制度的完善,减少了‘无主遗产’的出现,让财产更多留在家族内部,既符合传统伦理,也减轻了社会负担。”
尾声:一场跨越7年的亲情重逢
8月22日上午,顾梅娣老人生前的遗产临时管理人——普陀大道公益组织,将所有遗产凭证正式移交顾女士。捧着沉甸甸的材料,顾女士红了眼眶:“阿姨,我们终于找到您了。以后,我们会带着您的那份爱,好好生活,也把这份温暖传递下去。”
这场始于巨额遗产、终于亲情与公益的寻亲故事,不仅为《民法典》的实践提供了生动注脚,更让公众看到:在法律框架下,人性之光如何照亮财产传承的每一个角落。
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