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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回应日本舰艇侵闯领海事件:依法依规处置,主权不容侵犯

发布时间:2025-08-12 10:41:49来源:
2025年8月11日,针对日本媒体关于“中方曾向进入中国领海的日本护卫舰发射炮弹”的报道,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明确回应:中国对未经批准进入领海的外国军用船只,始终依法依规处置,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这一表态不仅回应了日方炒作,更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捍卫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

事件回溯:日本舰艇“误入”实为挑衅

根据公开信息,2024年7月4日,日本海上自卫队“凉月”号护卫舰(舷号DD-117)无视中方多次无线电警告,强行闯入中国浙江省近海领海,并在解放军实弹演习禁航区内停留长达20分钟。中方记录显示,该舰不仅未开启电子海图显示的领海边界功能,还以“国际海域航行训练”为由狡辩,直至中国海军054A型护卫舰发射两枚警告炮弹后,才被迫撤离。

关键细节

  • 技术漏洞还是故意为之?日方声称“电子海图未开启领海边界显示”,但“凉月”号作为满载排水量5000吨、配备有源相控阵雷达的现代化战舰,导航系统出现如此低级错误难以服众。更耐人寻味的是,事件后日本防卫省迅速撤换舰长,并修改海自航行手册,新增“通过中国近海需开启全功能导航”条款,暴露其心虚本质。
  • 双标行径暴露无遗:2024年11月,俄罗斯侦察船进入北海道附近领海时,日本海自直接派P-3C反潜机投掷闪光弹警告,与此次对中方反应的指责形成鲜明对比。日方选择性适用国际法,凸显其“以己度人”的霸权逻辑。

中方回应:法律为盾,行动为矛

林剑在回应中重申,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中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外国军舰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否则中方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这一立场基于三大法律依据:

  1. 国际法框架:UNCLOS第17条明确规定,外国军舰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的前提是“连续不停和迅速过境”,且不得从事任何威胁沿岸国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活动。日本舰艇长时间停留演习禁航区,已构成对无害通过权的滥用。
  2. 国内法支撑:中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六条明确,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者,中国海警、海军有权依法处置。
  3. 历史先例佐证:1983年,苏联军舰闯入美国阿拉斯加领海,美军立即出动战机拦截;202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号航母编队进入南海,中国海军全程跟监警戒。国际实践表明,对领海主权的捍卫是主权国家的普遍权利。

深层博弈:东海局势的“灰色地带”较量

此次事件并非孤立个案,而是中日东海博弈的缩影。近年来,日本海上自卫队频繁以“航行自由”为名,在钓鱼岛、东海油气田周边海域实施挑衅行动:

  • 军事部署升级:2024年以来,日本在石垣岛、与那国岛部署反舰导弹和电子战部队,将防线前推至中国沿海500公里范围内。
  • 外交联盟捆绑:日本积极推动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机制,试图将东海问题国际化,为自身军事扩张寻找借口。
  • 舆论战造势:日方通过炒作“中国威胁论”,为修改和平宪法、解禁集体自卫权制造国内舆论支持。

面对日方挑衅,中国以“战略定力+精准反制”应对:

  • 法律层面:2023年颁布《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海警有权对非法闯入领海的外国船只采取登临、扣押等措施。
  • 军事层面:055型万吨驱逐舰、山东舰航母编队常态化巡航东海,构建“区域拒止/反介入”体系。
  • 外交层面:通过东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东盟地区论坛等平台,揭露日方破坏地区和平的实质。

未来展望:主权红线不容试探

此次外交部回应传递出明确信号:中国对领海主权的捍卫已进入“法律+军事+外交”全维度时代。对于日方而言,若继续在东海玩火,必将面临三大后果:

  1. 军事风险升级:中国海军已具备对闯入领海目标实施“识别-警告-驱离-打击”的全链条处置能力,日方任何误判都可能引发局部冲突。
  2. 经济代价加剧:中日贸易额占两国GDP比重均超3%,若局势恶化,日本汽车、电子等出口产业将遭受重创。
  3. 国际信誉受损:日方在俄舰闯领海时的强硬与对华反应的双重标准,已引发东南亚国家对其“选择性适用国际法”的质疑。

结语
从“凉月”号事件到外交部严正回应,中国用行动证明:主权不是谈判筹码,而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在东海这片见证历史沧桑的海域,中国正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向世界诠释何为“大国外交的风骨”。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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