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惊现“恐怖面具惊吓”事件 杭州高速交警介入调查
2025年8月24日晚,长深高速杭州段发生一起引发公众强烈反响的“惊吓驾驶”事件。一名男子头戴白色恐怖面具,在高速行驶过程中故意探出车窗,以惊悚姿态注视过往车辆,导致后方车辆紧急避让,险酿事故。8月25日,杭州高速交警向媒体证实,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涉事车辆(沪A牌照)及人员信息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惊魂一幕:面具男高速“作妖”引恐慌
据目击者拍摄的视频显示,8月24日20时许,长深高速杭州段车流密集。一辆沪A牌照的黑色轿车与后车并行时,副驾驶位置一名男子突然摇下车窗,戴着惨白獠牙的恐怖面具起身探出,直视后方车辆驾驶员。随后,该男子拉起车窗,转头持续注视数秒,整个过程持续约10秒。后方车辆内一名女性乘客被吓得尖叫,驾驶员紧急变道避让,险些与护栏碰撞。
“大晚上的,突然看到一张鬼脸贴在车窗上,我腿都软了!”目击者李先生回忆称,涉事车辆在惊吓行为后加速驶离,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其车内同行人员表示,该行为明显为“恶意整蛊”,已向高速交警提交视频证据。
法律定性:妨碍安全驾驶或面临严惩
杭州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涉事男子在高速车流中探身、注视他车的举动,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若查实为故意惊吓,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以“寻衅滋事”追究责任,最高可处15日拘留并罚款1000元。
类似案例已有先例。2024年8月,青海省海东市一名司机因头戴“鬼脸头套”将上半身伸出窗外,被循化县交警大队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法律专家指出,高速场景下,驾驶员反应时间仅1-2秒,任何突发干扰均可能引发连环事故,涉事者需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公众热议:恶搞不能逾越安全红线
事件曝光后,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起“抵制高速惊吓行为”话题,阅读量超2亿次。多数网友认为,此类行为已超出“恶作剧”范畴,涉嫌危害公共安全。“高速不是游乐场,拿生命开玩笑必须严惩!”网友“@安全第一”的评论获10万点赞。
心理学专家分析,涉事者可能存在“寻求刺激”或“流量炒作”动机。近年来,部分自媒体为博眼球,在高速、桥梁等危险场景拍摄惊悚视频,已形成不良示范。平台方需加强内容审核,对违规账号采取封禁措施。
交警提醒:遇此类情况立即报警
杭州高速交警呼吁,驾驶员若遭遇类似惊吓行为,应保持冷静,切勿急打方向或急刹,优先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记录涉事车辆车牌、车型及特征,第一时间拨打12122报警。交警部门将通过监控调取、车牌溯源等手段快速锁定嫌疑人,依法从严处理。
目前,涉事沪A车辆已被纳入重点布控名单,杭州高速交警正联合上海警方开展跨区域协查。事件后续进展将持续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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