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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女子试驾剐蹭被索赔1.7万:责任归属引法律争议

发布时间:2025-08-30 10:59:26来源:

郑州女子试驾剐蹭被索赔1.7万:责任归属引法律争议

2025年7月17日,郑州市民丁女士在中原区某星途汽车4S店试驾一辆奇瑞星途瑶光CDM时,因掉头操作未注意观察,与路边停放车辆发生剐蹭。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丁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然而,这场看似明确的责任划分,却因4S店后续索赔行为引发法律争议——4S店以试驾协议条款为由,要求丁女士承担车辆维修费10640元及维修期间租车费用6359元,总计1.7万元,并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驾协议条款成争议焦点

根据4S店提供的试驾协议,其中明确约定“试驾过程中因驾驶人过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试驾人承担”。然而,丁女士在事故发生后曾向4S店支付2000元“押金”,并质疑该条款的合理性。她表示,试驾员在其明确表达驾驶技术不熟练、对掉头操作迟疑时,仍鼓励其继续尝试,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

法律界对此存在分歧。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试驾协议中的“全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若4S店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或条款内容显失公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义务,对方可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而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梦莹则认为,若协议明确约定“操作不当为担责前提”,且事故原因与车辆性能、路线选择无关,则条款有效。

过往判例:4S店或担部分责任

类似案例中,法院曾判决4S店承担部分赔偿责任。2024年,云南省一起试驾事故中,驾驶人因未规范操作被认定全责,但法院认为4S店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最终判决驾驶人承担70%责任,4S店承担30%。此外,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试驾车突然启动事故,因4S店未设置展车模式且未管控钥匙,法院驳回其全部索赔请求,强调“专业机构应承担更高安全注意义务”。

本案中,丁女士试驾时车内记录仪显示,试驾员在其表达操作疑虑时仅回应“没事”,未提供具体指导。这一细节或成为法院认定4S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关键证据。

租车费用索赔存争议

除车辆维修费外,4S店还要求丁女士承担22天租车费用6359元。对此,付建律师认为,租车费用属于间接损失,需证明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若4S店无法证明租车为经营所必需,或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该费用承担方式,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行业乱象:试驾车保险覆盖不足

本案暴露出试驾行业另一隐患——保险覆盖不足。多位4S店销售人员透露,试驾车通常仅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缺失导致事故后消费者面临高额赔偿。以丁女士案例为例,若车辆购买商业险,保险公司可覆盖大部分维修费用,租车费用亦可通过代步车服务减免。然而,4S店为降低成本选择“裸险”,将风险转嫁至消费者。

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试驾前应主动询问车辆保险情况,并评估自身驾驶技术。若对操作不熟练,可要求4S店提供陪驾教练或选择封闭场地试驾。

法院立案:责任划分需综合考量

目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法官表示,试驾法律关系中,4S店作为服务提供者,需承担双重义务:一是提供安全车辆及路线,二是履行驾驶指导与风险提示。本案将重点审查:

  1. 试驾协议条款是否有效;
  2. 4S店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3. 租车费用索赔的合理性。

此案判决结果或将影响全国试驾行业规范,推动4S店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险配置。对于消费者而言,它也敲响警钟:试驾非“免费体验”,签订协议前需细读条款,驾驶过程中更需谨慎操作。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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