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祖孙三口被害案一审宣判:凶手叶德志被判死刑,家属称“讨回公道”
案件回顾:无冤无仇下的灭门惨案
2025年3月27日晚,广东廉江市东涌村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村民叶德志因臆想被同村叶某等人“释放毒气加害”,且其汽车无法启动也归咎于叶某,遂产生报复杀念。当晚7时45分许,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发现其妹妹叶某花(36岁)、母亲韦某某(69岁)及年仅1岁11个月的外甥何某某。叶德志下车后持刀疯狂砍击三人头颈部,致祖孙三人当场死亡,仅叶某花不足三个月大的幼子因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案发后,叶德志逃离现场并割喉自杀未遂,次日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其父亲叶某业因涉嫌毁灭证据(丢弃作案菜刀至鱼塘)被刑拘。
司法认定: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下的“罪不轻恕”
经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叶德志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十八条,此类犯罪者“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法院审理认为,叶德志虽患精神疾病,但其作案时“对行为的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且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故未采纳从轻处罚建议。
公诉机关指控,叶德志因无端猜疑,持刀闯入邻居家中对老弱妇孺痛下杀手,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家属心声:从质疑到释然的漫长煎熬
遇害者家属在庭审中透露,叶德志与被害人家并无过节,甚至此前“从未听说过其有精神病史”。家属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叶德志行凶仅用数分钟,现场惨烈程度令人震惊。死者韦某某的遗体倒在家门口,外孙何某某紧挨其侧,女儿叶某花则倒在院子里,三人鲜血染红地面,家属至今难以直视案发现场。
“二宝现在八个月了,会叫妈妈了,可他妈妈永远不在了。”遇害者丈夫何先生哽咽道。死者姐姐叶女士表示,全家人因悲痛长期失眠,“每天一回到这里就泪流不止”。对于判决结果,家属称“完全满意”,并透露叶德志庭审中“毫无悔意”,其是否上诉尚不明确。
社会反响:精神病犯罪的司法边界再引热议
此案因涉及“精神病患者杀人”的司法认定,自案发以来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部分网友质疑“精神病是否成为‘免死金牌’”,亦有法律专家指出,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处罚有严格区分: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者不负刑责,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或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仍可能面临重罚甚至死刑。
本案中,法院明确强调“罪行极其严重”是突破精神鉴定从轻情节的关键。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李明分析称:“司法实践需在‘人文关怀’与‘社会安全’间寻找平衡,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的犯罪,即使存在精神障碍,也不能一概免死。”
后续进展:遗体未火化,家属等待心灵慰藉
截至判决宣布,三名遇害者的遗体仍存于殡仪馆未下葬。家属表示,希望案件尘埃落定后能尽快让亲人入土为安,但“每当看到案发现场残留的血迹和头发,仍会陷入噩梦”。对于未来,他们仅希望“凶手得到应有惩罚,小宝能健康成长,忘记这段恐怖的记忆”。
结语
这起灭门惨案不仅撕裂了一个家庭,也再次叩问社会:如何完善精神病患者监管机制?如何避免“病理豁免”成为暴力犯罪的护身符?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法律之名给出了明确答案——罪行与责任,从来不容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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