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社会 >

面食店夫妻为保鲜在面条饺子皮中非法添加硼砂,双双获刑并承担高额赔偿

发布时间:2025-08-22 10:56:17来源:
2025年8月22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一对经营面食店的夫妻因在面条、饺子皮中非法添加工业原料硼砂,近日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刑罚,并承担15.84万元惩罚性赔偿金。这起案件再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暴露出部分商家为逐利不惜触碰法律红线的乱象。

非法添加:网购硼砂掺入面制品,4个月售出近2万公斤

2024年7月,鄂城区长港镇某面食店老板吕某为延长面制品保质期、提升卖相,通过手机淘宝网购硼砂,并伙同妻子彭某将硼砂掺入面团中制作饺子皮、面条。截至同年11月被查获,二人累计生产非法添加硼砂的面团1.98万公斤,制成面制品销售金额达7.92万元。

警方通过追踪淘宝商家线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未使用的硼砂80克及待售的水饺皮、细面条、宽面条。经检测,送检硼砂中硼酸含量高达4260mg/kg,面制品中硼酸含量为75.5mg/kg至185mg/kg,均远超安全标准。

法律严惩:主犯获刑一年八个月,夫妻共担16万罚金

2025年3月,鄂城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吕某、彭某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查明:

  • 刑事责任:吕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 民事赔偿:二人需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5.84万元(按销售金额的2倍计算),并在鄂州市级媒体公开道歉。
  • 违法所得追缴:案发后二人已退出违法所得2万余元,法院依法予以没收。

硼砂之害:一级致癌物,婴儿2克可致死

硼砂(化学名四硼酸钠)是世卫组织认定的一级致癌物,原本用于玻璃制造、陶瓷釉料及工业防腐。其毒性极强:

  • 成人中毒剂量:1-3克可引发呕吐、腹泻、红斑;15克可致休克、昏迷甚至死亡。
  • 婴儿致死量:仅需2-3克。
  • 长期危害:硼酸在体内蓄积会损害消化酶功能,导致消化不良、体重减轻,并可能引发肝、肾、生殖系统及内分泌系统毒性。

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法》明确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然而,部分商家仍通过添加硼砂提升面制品筋道度和保鲜期,形成行业“潜规则”。

识别“硼砂食品”:五招破解黑心套路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法辨别含硼砂面制品:

  1. 观色泽:正常面条呈柔和白色,含硼砂者异常白亮;
  2. 摸质感:硼砂面制品手感滑腻,用水湿润后滑腻感更明显;
  3. 测韧性:久煮不烂、韧性过强的面制品可能含硼砂;
  4. 闻气味:硼砂有微弱碱味,添加量多时可嗅出;
  5. pH试纸检测:将试纸沾湿食品表面,若变蓝可能含硼砂。

司法亮剑:刑事民事双罚,守护舌尖安全

此案系鄂城区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在判处实刑和高额罚金的同时,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惩罚性赔偿及公开道歉诉求,体现“处罚到人”原则。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本案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态度。”鄂城区法院法官表示,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更通过公开道歉警示社会,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

监管升级: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市场监管部门透露,下一步将:

  • 强化源头治理:严查电商平台非法销售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行为;
  • 加大抽检力度:对面制品、湿米粉等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结语
吕某、彭某夫妻的案例警示:任何试图以牺牲消费者健康换取利益的行径,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与消费者需携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舌尖上的安全”不再成为奢望。

(责编: admin1)

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